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公司拒赔慢性肾病是否合理,需根据保险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综合考虑。若合同中明确规定慢性肾病属于免赔或除外责任,则保险公司拒赔是合理的。若保险合同未明确规定,则需考虑《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根据《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保险事故发生或者加重损失的,保险人有权免除赔偿责任。”因此,如果慢性肾病是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故意隐瞒或者重大过失未告知保险公司,导致保险事故发生或者加重损失,保险公司拒赔也是合理的。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保险事故发生或者加重损失的,保险人有权免除赔偿责任。” 2. 保险合同中关于慢性肾病的免赔或除外责任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