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工伤事故申报单丢了 |
释义 | 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 一、工伤保险理赔需要什么手续 工伤保险理赔需要以下资料: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正反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其他。 二、在工地受伤老板拖着不给报销怎么办? 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公司怎么处理工伤事故 如果公司遇到工伤事故,可按下列流程来处理:将劳动者送往医疗机构治疗;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去为劳动者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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