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身份证补办期间又找到了怎么办
释义
    身份证补办期间又找到了,应当将原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在身份证补办期间办理了临时身份证,则临时身份证具有法律效力,原身份证也可以继续使用。拿到新的身份证时,临时身份证没有到期,应该将临时身份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原身份证也同时作废。
    一、离婚能否用临时身份证
    离婚能用临时身份证。根据法律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只要临时身份证还在有效期内,当事人就可以拿着临时身份证去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超过有效期的,就无法使用临时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跟普通的居民身份证具有一样的效力,当事人的身份证丢失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拿到临时居民身份证后,再去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临时身份证后,应当进行审查,看临时身份证是否还在有效期内,如果已经超出有效期的,临时身份证就无法使用,当事人就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否则会无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9:3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