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腰椎骨折工伤鉴定标准 腰椎骨折工伤鉴定标准可分为5到10级 1、5级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 2、6级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侧弯或后凸畸形,伴根性神经痛; 3、7级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骨盆环不稳定,骶髂关节分离; 4、骨盆骨折严重移位,症状明显者; 5、8级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1/2以上者或脊柱不稳定性骨折; 6、9级两个以上横突骨折; 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小于1/2者; 椎间盘髓核切除术后; 1~2节脊柱内固定术; 7、10级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 二、腰椎骨折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 1、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单位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没参保由单位补偿。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三、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怎么办? 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