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可得利益指的是什么呀 |
释义 | 合同可得利益指的是履行后合同的获得的利益: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即确确实实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一、如果房屋买卖不能过户是违约吗 买卖房屋不能过户违反合同约定的,属于违约。一方在明知房屋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与另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的应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买方违约的应赔偿卖方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二、违约损失如何认定 法律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以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并规定可得利益(预期利益)是指合同履行以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可得利益必须是纯利润,而不包括为取得这些利益所支付的费用和必须缴纳的税收。 三、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该怎样办 对于不能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违约金赔偿方式如下: 1、合同有约定金额的,就按此金额赔偿; 2、合同有约定违约金计算方法的,就按此方法计算违约金; 3、违约金约定过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守约方损失的责任。 1、签订合同的违约处罚方法具体如下: 1、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2、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 2、签订违约合同的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租房合同违约责任构成上并不以损害事实为必要要件,在特定情形下,损害事实仅是在承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时的一个前提,并不能说,无损害事实,劳动合同违约方即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2、租房合同违约责任以违约行为的存在为构成要件,不仅方便裁判,利于提高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追究效率,而且可以促使当事人增加履行合同的责任感,尽量遵守合同纪律。 综上所述,对于不能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违约金赔偿方式如下有合同有约定金额的,就按此金额赔偿;合同有约定违约金计算方法的,就按此方法计算违约金;违约金约定过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守约方损失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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