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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有什么特征
释义
    根据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买卖合同中包含商品房的具体信息;2、买卖合同中需要约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的基本义务、合法权益以及违约责任;3、买卖合同中,当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对商品房享有权利时,买受人具有中止支付价款的权力。
    一、商品房买卖双倍赔偿情况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双倍赔偿情况如下: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不能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双倍赔偿;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双倍赔偿;
    3、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导致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双倍赔偿。
    二、商品房认购书的法律性质
    商品房认购书一般由开发商自行制定,内容详略程度差异较大。一般认购书约定的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义务主要有两项:根据认购书约定的条件在将来某个时间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认购书约定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还负有对认购书未作约定的事项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公平协商的义务。
    我国法律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由此可见,商品房认购书的签订往往伴随着定金的交付。在这里提醒购房者,从法律效力上说,商品房认购书中约定定金,对于买卖双方都具有同等约束力,如果购房者没有合理理由不签订购房合同就不能要求开发商退定金,所以在签订购房认购书时要仔细看清关于定金是怎样规定的,谨慎交付定金。
    三、一房多卖是指什么
    一房多卖是指一套房子卖给两个以上买受人的行为。一房多卖赔偿有以下几种方式:
    1、办理过户手续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所有权。商品房作为房地产,其所有权的转让必须登记,以登记为生效要求。其他买受人可以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合同取得的房屋应当返还;
    2、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买受人可以依法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违约责任。未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的商品房买卖,只是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房屋所有权未转让。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导致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以要求商品房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返还已付购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并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倍的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无权处分效力】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基本义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出卖人交付有关单证和资料义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第六百一十四条【买受人的中止支付价款权】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对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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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8:2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