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夫妻一方名义在公司股权分割如下: 1、夫妻双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出资转让给股东的配偶,超过一半的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达成协议后,超过一半的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分割出资转让所得的财产。超过一半的股东不同意转让,不愿意以同样的价格购买出资额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 3、用于证明规定的半数以上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渠道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