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纠纷该哪里管辖 |
释义 | 离婚财产纠纷,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财产纠纷适用与一般管辖原则,即是原告就被告原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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