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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投诉诊所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去卫生局跟药监局投诉。对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法设立诊疗场所进行医疗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医疗机构,并纳入当地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
    第八条 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 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
    (二) 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三) 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
    (四)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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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0: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