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后带一个孩子如果没有再婚或者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是没有继续生育的算独生子女。根据相关规定,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离异后,一方和该孩子生活,没有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符合独生子女标准。 法律客观: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条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