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防暑降温费和高温补贴是一回事吗 |
释义 | 一、防暑降温费与高温津贴能同时享受吗 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是两码事儿,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可以同时领取这两项费用。 在高温天气期间(高温天气是指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在35°C以上,含35°C的天气),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不含33°C)的,应当在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基础上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符合享受高温津贴的人员可以同时享受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每年6月至9月,用人单位应按月或一次性向在岗职工发放防暑降温费,不得以实物代替。 二、防暑降温费与高温津贴区别 首先,高温津贴是对某些特殊工种而言的,只有符合一定要求才能领取;而防暑降温费却是对高温期内的所有员工而言的,只要企业愿意提供这项福利,就可以人人有份。 其次,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为从事高温作业的员工支付的特殊消耗补贴,是工资的一部分,必须以现金支付;而防暑降温费是公司福利,可以是现金,也可以发放具体物品。 三、防暑降温费 与高温津贴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有不同,防暑降温费却人人都“可以有”,关键看公司愿不愿意提供。 也就是说,即使室内工作者工作场所温度不到33℃,即使不需要也不会出现高温作业,只要公司愿意,每个人都有可能领到防暑降温费。因为防暑降温费是生产性的福利待遇。 而且,防暑降温费既可以采用现金发放的形式,比如计入工资发放,也可以采用发放物品的形式,比如发送凉茶、饮料等。 所以,如果你虽然不是高温作业,不符合高温津贴的领取政策,夏季仍领到了降温费或降温实物,那就说明你们公司的福利待遇比较好,公司提供了防暑降温费这项福利。 四、领取高温补贴的条件 每年夏季,那些从事高温作业的人,都有一笔额外收入被计入工资。这笔钱就是传说中的高温津贴。既然是高温津贴,当然不是“你想有想有就能有”的,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才能有: 只有那些在35℃以上高温天气下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者虽然人在室内,但工作场所温度在33℃及以上的职工,才能拿到高温津贴。 也就是说,高温津贴是对特殊工种而言的,比如冶炼行业职工、环卫工人等;而且不是只有室外高温作业的人才有高温津贴,只要工作场所的温度不能降至33℃以下,室内工作者照样能领取高温津贴。 此外,高温津贴是工资的一部分,不是福利,要纳入工资总额、扣减个税,发放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0月底。而且,高温津贴不在最低工资范围内,必须现金发放,不得以饮料等实物代替。 综上,防暑降温费与高温津贴不是一回事但能同时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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