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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领证前买房还需要办理产证吗?
释义
    领证之后,可以办理房产证。
    办理房产证需要准备下列证件: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填写《房地产权登记申请审批表》;
    3、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证明;
    5、建设部门出具的质量验收证明。
    离婚房产的分割方式有:
    (1)领证前房款已经全额付清,则该套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2)领证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领证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写有夫妻一方和一方的父母的,则该房产本身为对方家庭共同财产,按揭款要看具体的借款合同而定,若贷款人仅仅为夫妻一方的,而且一方父母不作为贷款人参与还贷(需要有银行还款凭证等文件证明的)的,则领证后支付按揭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领证前买房能算共同财产吗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领证前买房能算共同财产吗的相关法律知识,
    领证前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双方的出资有情况,以及房屋的登记情况进行判断的,具体存在以下情形:
    1、婚前夫妻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
    (1)结婚前一方出资买房,并在结婚前已经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且房产证登记在出资人自己名下的,不论房产证在结婚前还是结婚后取得,房产均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但如果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该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的房子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此种情形下,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不动产归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3)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
    (1)婚前买房合同上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这属于共有关系。
    (2)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既可以约定按份共有也可以约定共同共有,贷款的时候也可以以两个人的名义申请。
    (3)如果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并且婚后一直没有加名也没有特别约定的,那房产就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另一方的出资款是可以追回的;若是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
    (1)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产的界定准确的说,是如何能更好的保护财产更多的一方,婚前财产不能因为共同生活转为共同财产,甚至婚前买的房子升值部分都与配偶无关。所以,如果你想选择结婚,一定是先做好自身财产的保全。
    离婚后财产纠纷可以起诉吗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可以起诉吗
    离婚后财产纠纷还可以起诉。
    1、如果双方离婚后,发现还有遗漏的夫妻共同财产,则可以从发现之日起计算的诉讼的时效为3年。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的或者是伪造债务侵占财产的,也可以从发现之日起计算的诉讼时效为3年。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后发现还有遗漏的夫妻共同财产,则可以从发现之日起计算的诉讼时效为3年。
    3、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又反悔的,那么,则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应该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提出。
    4、人民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的时候怎样才能知道对方都有什么财产
    离婚时候不知道对方有什么财产,可以诉讼离婚要求法院查明。
    法院可以查出对方名下的银行卡,从银行卡的流水中可以看出对方的经济往来,从而找出更多的财产信息。
    法院可以查明的另一种类型的财产是股票等金融帐户,现行金融市场产品很多,理财、投资、股票债券数不胜数,甚至有买保险来逃避分割共同财产的当事人。但是实际上,这些带有“投资“、”理财“性质的财产,在离婚时都是可以分的,只是部分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选择了“放弃”分割,法院依照“不告不理”的原则,当事人不要求调查也不要求分割,那么法院也就不能进行分割。
    所以说离婚时不知道对方的财产信息,还是要立足于查询对方的基础支付帐户,通过这些帐户的关联信息分析出更多的财产线索。
    婚姻是人生的一件大事,结婚要慎重,而离婚也必须慎之又慎,避免冲动离婚、草率离婚。在处理财产、子女抚养、债权债务问题上,要本着互谅互让,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向律师和法律人士咨询后,慎重作出决定,争取合理地一次性解决,避免后遗症的发生,否则不仅自己郁闷,还会浪费司法资源。
    领证前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领证前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的相关法律知识,
    领证前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双方的出资有情况,以及房屋的登记情况进行判断的,具体存在以下情形:
    1、婚前夫妻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
    (1)结婚前一方出资买房,并在结婚前已经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且房产证登记在出资人自己名下的,不论房产证在结婚前还是结婚后取得,房产均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但如果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该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的房子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此种情形下,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不动产归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3)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
    (1)婚前买房合同上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这属于共有关系。
    (2)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既可以约定按份共有也可以约定共同共有,贷款的时候也可以以两个人的名义申请。
    (3)如果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并且婚后一直没有加名也没有特别约定的,那房产就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另一方的出资款是可以追回的;若是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
    (1)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产的界定准确的说,是如何能更好的保护财产更多的一方,婚前财产不能因为共同生活转为共同财产,甚至婚前买的房子升值部分都与配偶无关。所以,如果你想选择结婚,一定是先做好自身财产的保全。
    婚后买的保险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买的保险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项目。然而,这些保险合同相关个人财产是否归入婚后共有财产,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除非保险合同或者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保单所载明的受益人对保险金的权利是预期的,不确定的,保险金能否成为受益人的既得权益,取决于保单是否持续有效或受益人是否变更等各种因素。如果发生保险事故前,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已申请变更了受益人,那么,该笔保险金就归变更后的受益人享有。因此,夫妻离异时,这种预期利益不应属于夫妻关系续存期间的财产,不应按照夫妻共有财产处理。
    二、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可以追回吗
    夫妻共同财产给第三者可以追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不论其份额如何。夫妻一方不是因为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的,应当约定任何一方都无权单独处分共同财产,人民法院支持夫妻另一方以侵犯共同财产权为由要求返还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对共同财产具有公平的处理权,并不等于夫妻分别对共同财产具有一半的支配权。只会在夫妻共有财产关联停止时,才可以对共同财产分割,明确分别份额。因而夫妻一方私自将共同财产赠予他人的认知应是所有失效,并非一部分失效。而超过日常生活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开展处罚,彼此理应协商一致,一方有外遇独立将超大金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予别人,也是一种无权处理个人行为。
    领证前买房算共同财产吗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领证前买房算共同财产吗的相关法律知识,
    领证前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双方的出资有情况,以及房屋的登记情况进行判断的,具体存在以下情形:
    1、婚前夫妻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
    (1)结婚前一方出资买房,并在结婚前已经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且房产证登记在出资人自己名下的,不论房产证在结婚前还是结婚后取得,房产均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但如果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该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的房子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此种情形下,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不动产归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3)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
    (1)婚前买房合同上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这属于共有关系。
    (2)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既可以约定按份共有也可以约定共同共有,贷款的时候也可以以两个人的名义申请。
    (3)如果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并且婚后一直没有加名也没有特别约定的,那房产就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另一方的出资款是可以追回的;若是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
    (1)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产的界定准确的说,是如何能更好的保护财产更多的一方,婚前财产不能因为共同生活转为共同财产,甚至婚前买的房子升值部分都与配偶无关。所以,如果你想选择结婚,一定是先做好自身财产的保全。
    领证前买房能算共同财产吗
    领证前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双方的出资有情况,以及房屋的登记情况进行判断的,具体存在以下情形:
    1、婚前夫妻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
    (1)结婚前一方出资买房,并在结婚前已经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且房产证登记在出资人自己名下的,不论房产证在结婚前还是结婚后取得,房产均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但如果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该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的房子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此种情形下,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不动产归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3)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
    (1)婚前买房合同上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这属于共有关系。
    (2)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既可以约定按份共有也可以约定共同共有,贷款的时候也可以以两个人的名义申请。
    (3)如果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并且婚后一直没有加名也没有特别约定的,那房产就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另一方的出资款是可以追回的;若是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
    (1)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产的界定准确的说,是如何能更好的保护财产更多的一方,婚前财产不能因为共同生活转为共同财产,甚至婚前买的房子升值部分都与配偶无关。所以,如果你想选择结婚,一定是先做好自身财产的保全。
    领证前买房算婚前财产吗
    一、婚前全款买房,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一般来说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具体而言:结婚前一方全款买房或已还清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属于自己;婚前一人出资,但房屋落在对方名下,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一人出资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而结婚后买的房子,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万一离婚的话是要分对方一半的,即使当初对方没在房子上花钱。二、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长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领证买房子算不算共同财产?
    未领证买的房子不算是共同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买了一套房,并在婚后一年才办理下房产证,这套房子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房屋不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方在婚前出全额买房,完成了取得房产权的实质条件。婚后才取得房产证,这房屋的产权也是不会变的。
    一般来说房产认定为共同财产有以下情况:
    1、双方在结婚期间用双方共有财产购置的房产;
    2、一方继承或是被赠与的房产;但是如果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的这种情况除外;
    3、虽然是婚前购买的房产,但是房产证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的房产;
    4、一方的个人房产,但是经过双方协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房产需要办理加名手续;
    5、共同生活期内,双方的父母为其购买的房产。但是父母双方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的这种情况除外。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一般来说共同财产包含以下种类: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另外,夫妻或拟结为夫妻的当事人,订立财产约定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
    第一,当事人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第三,当事人亲自为的行为,不适用代理
    第四,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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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2:2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