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姻自由的规定如下:我国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且男女双方登记结婚的必要条件包括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作为婚姻自由的两个方面,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共同构成婚姻自由原则的完整含义。结婚自由是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离婚自由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结婚自由 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必要补充。离婚使不自由的婚姻得以解除,为缔结自由的婚姻创造条件。没有离婚自由就根本不可能有完全的结婚自由。" 婚姻自由包括 (一)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二者相互补充,构成婚姻自由的完整内容。 (二)结婚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当事人是否结婚,与谁结婚,是其本人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三)离婚自由,是指夫妻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在保障离婚自由的同时,我们反对轻率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