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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们已经结婚四年了。婚后半年有了孩子就分居了。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财礼能不能回来?
释义
    一般情形下结婚一年,彩礼不会退还。但如果双方结婚一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现一方主张离婚的,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我和妻子已经20多年没有拿到结婚证了。我们的孩子都20岁了。我们还需要申请结婚证吗?
    未到法定年龄领的结婚证无效,未到法定年龄无法领取结婚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根据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六)双方自愿结婚;(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你好,张律师,我想在年底和丈夫离婚。我们结婚四年了,孩子两岁半了。我丈夫在工作,我照顾孩子。我没有工作,也没有经济收入。在这种情况下,离婚的孩子会被判给谁?
    法律分析:民法典夫妻离婚孩子这样判: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有特殊情形。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我的第二任丈夫来自北京。我们结婚五年了。我已经47周了。我和前夫的孩子12岁了。这个孩子能和我一起在北京定居吗?
    1、夫妻一方定居香港,分居多年的,申请人需同香港居民有合法婚姻关系,经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的,可携带一名14岁以下的子女同行;2、定居香港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申请人需年满18岁,不满60岁父母均需年满60岁,一方或双方定居香港地区,身边确无子女照顾;3、 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地区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老人”指60岁以上,子女均不在内地定居,身边无人照料的内地居民;“儿童指父母均不在内地定居或父母一方在港澳定居,子女为14岁以下内地居民;4、 定居香港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指香港亲属身边无直系亲属,去世后,需内地子女赴香港地区定居继承产业,对多人共同享有继承权的,只受理一人赴香港地区定居继承遗产的申请;5、有其它特殊情况必须去香港定居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你好,请问我和老公两年了。当时我们没有赢得儿子的抚养权。现在我们发现他们家对孩子不好。我们能拿回孩子的抚养权吗?孩子今年十岁了。我们能拿回来吗?
    孩子抚养权的要回:可以协商可以起诉。孩子抚养权首先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般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归女方抚养,已满两周岁的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我们分居四年了,决定回来离婚,还需要冷静期吗
    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可以分居。离婚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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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3:3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