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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淮南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业务须知
释义
    1、参保时间:
    (1)城镇居民每年6月1日-8月31日为集中办理参保登记期限,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三无和低保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和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外来务工人员及其随行家属可在居住地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在校中小学生和各类技校、职高及中专学生每年6月1日-9月30日由教育等相关部门组织整体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在校大学生参保为每年6月1日-10月15日,由其所在高校组织整体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4)城镇残疾人参保由各区县残疾人联合会集中组织办理,参保时间为每年6月1日-8月31日。注:未在当年度规定期限内办理新参保或续保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但不影响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办理。
    2、参保信息查询:查询是否参加居民医疗保险,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到东大厅居民医保窗口查询。
    3、居民医保信息修改:身份证号码、性别或姓名有误,参保人员需携带参保单位开具的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复印件到东大厅居民医保窗口办理。
    4、居民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新参保单位需携带居民医保开户申请到东大厅居民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参保单位办理完参保登记后,需要到五楼信息中心申请操作员账号及密码,以便及时开展参保人员的信息录入工作。
    5、新生婴儿参保登记:新生婴儿在出生之日起60天之内,家长需携带新生儿的出生证明和户口本以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东大厅居民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新生婴儿参保登记成功后,需在6月1日-8月31日期间及时到社区办理下一年度居民医保续保手续。
    6、死亡退保手续办理:已办理新一年度居民医保,12月1日之前因故死亡的,家属需携带火化证及复印件、社区开具死亡退保证明到东大厅居民医保窗口办理退保手续,并持市征缴中心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地税局计财科办理退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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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0:0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