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双方写的具备以下条件的协议书,自双方均签字、盖章、按指印协议书成立并生效: 1、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内容是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的,属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3、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与公序良俗。 此外,对于双方约定的附条件或附期限生效的协议书,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时,协议书才生效。 与此同时,协议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不得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且表意真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