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领取工伤伤残补助金 |
释义 | 工伤伤残补助金领取时要提供工伤认定书、工伤待遇申报表、劳动能力鉴定书。如果有医疗费用的话,还需要提供医疗费用的证明。工伤伤残补助金也是工伤保险的待遇中的一种,是对因为工作受伤而导致伤残的职工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的补偿,支付的标准要根据劳动鉴定机构所评定的伤残等级而确定,最多是伤残职工本人的二十七个月的工资。 一、10级伤残能赔十万吗 对于九级伤残能赔15万的情形是不确定的,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3、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等于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4、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一、个人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如下: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事故情况材料;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二、工伤工资怎样算,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发生工伤前在用人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未满12个月,则应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所发工资总额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未满1个月,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总之,劳动者因为工伤而已经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情况下,工伤保险基金还有用人单位都是需要赔偿劳动者因为工伤而导致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还有误工费等,而根据我国现今的经济发展水平,大部分地区的劳动者要是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话,所获得的工伤待遇就已经接近赔偿十万元,甚至是会超越十万元的赔偿数额。 二、工伤后提出辞职有没有经济赔偿金 第一,不论是否工伤,一般职工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因为工伤辞职,虽然其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单位可以不支付,但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因此而剥夺。离职后依然可以请求工伤赔偿,工伤伤残的,可以请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前一补助金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可以要求支付的,后二项赔偿是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支付的。 如果在有关工伤待遇方面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指出的是,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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