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大使馆是进行认证,而不是做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公证书需要在国外使用,使用国要求先认证的,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和有关国家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认证。经过大使馆的认证,有关部门才会承认。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三条  公证书需要在国外使用,使用国要求先认证的,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和有关国家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认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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