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等级鉴定谁可以委托 |
释义 | 一、伤残等级鉴定由谁承担 1、如果伤残鉴定有等级的,有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按规定承担,如果没有工伤保险条例由用人单位承担。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眼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下面就是关于眼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一级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2.双眼视野≤8%,(或半径≤5°) 三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或半径≤10°) 2.双侧矫正视力眼伤残等级鉴定标准lt;0.05或视野≤16%(或半径≤10°) 3.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眼伤残等级鉴定标准lt;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四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2.一眼矫正视力眼伤残等级鉴定标准lt;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1 3.双眼矫正视力眼伤残等级鉴定标准lt;0.1,或视野≤32%,(或半径≤20°) 五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2.双眼视野≤40%,(或半径≤25°) 3.一侧眼球摘除 4.双眼低视力2级 六级 1.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3 2.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2 3.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七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3.双眼低视力1级 八级 1.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2.一眼有或无光感 3.双眼矫正视力≤0.4或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4.双侧晶体摘除 5.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者 6.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7.外伤性青光眼 8.双侧眼睑下垂遮盖瞳孔或双侧眼睑严重畸形,影响容貌 九级 1.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2.双眼矫正视力≤0.5,外伤性白内障III期(或重度) 3.双眼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4.第四、五、六对脑神经麻痹 5.复视伴有眼球运动障碍 6.一侧晶体摘除 7.一眼低视力II级或盲目III级 十级 1.一侧上睑下垂遮盖瞳孔或眼睑畸形、影响容貌 2.一眼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善溢泪 3.一眼低视力I级 4.外伤性白内障I~II期(轻、中度) 5.复视、斜视等视觉障碍 6.晶体脱位 7.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8.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9.外伤性瞳孔畸形 二、车祸伤残等级鉴定范围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其中一、二、三、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八、九、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三、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鉴定 伤残等级鉴定要根据具体的受伤部位、受伤程度、康复情况、功能障碍以及事后恢复可能性等因素来综合判断,且鉴定是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而不是一般人能够直观评测的,所以伤残鉴定必须要注意两个关键环节:一是鉴定单位的选择,二是鉴定时机的把握。因为能评上级别和评不上级别,评上1级和评上10级,赔偿项目的金额差距是很大的,会有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的差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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