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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伤情鉴定能自己委托吗
释义
    法律分析:
    伤情鉴定能直接委托,但只有包含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涉及当事人民事损害赔偿的鉴定,才可以自行委托,其所作出的鉴定结论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若伤情鉴定涉及是否构成犯罪问题,便只能由公安机关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进行鉴定时,受伤当事人一般应到场,并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包括影像学报告、X光片、CT片、致伤物、照片、证人证言等。《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第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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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0:4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