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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收房委托书需要公证吗?
释义
    法律分析:
    1、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商品房在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正式通知业主收房,购房者应及时收房,并做好收房的相关准备工作,委托他人办理需要公证。
    2、房产委托行为,是房产所有权人(委托人)将办理与房产有关的事务,或者实施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买卖、出租、抵押等)的权利授与受托人的意思表示,受方委托需要写一封委托书证明公证才可以有权利办理相关事宜。
    3、在房产委托公证书上有明确的公证机关名称,有公证书的完整编号,公证处存在完整的公证文件卷宗,这就意味着收房委托书必须要经过公证才会有相关的公证信息,凭公证书的以上条件即可查验真伪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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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14: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