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产权属于户主么 |
释义 | 安置房产权不一定属于户主,根据安置房登记簿上的产权人判断产权归属。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需登记才具有法律效力,不动产登记簿上的记录为准。不动产权属证书应与登记簿一致,如不一致,以登记簿为准。 法律分析 安置房的产权并不一定属于户主。安置房的产权主要是根据安置房登记簿上登记的产权人来判断,安置房作为不动产,物权转让的公示要件就是登记,就是以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的为准,所以,户主并不一定是产权人。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拓展延伸 安置房产权归属问题解析 安置房产权归属问题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安置房产权归属问题涉及多方面因素。一般情况下,安置房产权归属于实际居住户主,即安置房的实际使用者。然而,具体归属情况还需考虑政策规定、合同约定等因素。例如,如果安置房是通过购买方式获得,产权可能归属于购买者。而有些地区可能存在特殊政策,将安置房产权归属于特定群体或集体所有。因此,具体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合同约定进行判断。建议在购买或分配安置房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请注意,本回答仅供参考,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结语 安置房产权归属问题涉及多方因素,一般情况下归属于实际居住户主。然而,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需登记方可发生效力,户主不一定是产权人。具体归属需考虑政策规定、合同约定等因素。购买或分配安置房时,请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法律意见。请注意,本回答仅供参考,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