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特招入伍,指特殊征召入伍的军队人员。特招的对象主要是:充实和加强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新学科和重点学科(专业)的高层次人才;补充部队、基层专业技术单位急需的工程技术骨干人才。特招对象必须具备相关法律规定的现役军官和文职干部相应的基本条件。特招入伍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定级或者授予军衔,由用人单位党委提出意见逐级上报。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第七条 军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忠于祖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献身国防事业;(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军队的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三)具有胜任本职工作所必需的理论、政策水平,科学文化、专业知识,组织、指挥能力和健康的身体;(四)爱护士兵,公道正派,廉洁奉公,艰苦奋斗,不怕牺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