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建立足够的防范措施是公共场所管理者的法定义务。管理者需根据场所特点,合理设置防护设施,并定期维护设施的完好性,确保人员安全。如管理者未尽到防范措施的义务,可将其视为过失责任人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侵权人因过失责任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过失指侵权人没有尽到注意义务造成损害行为和后果的,包括没有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道路、路口、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公园、游乐场、体育馆、影剧院等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维护和管理安全设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各类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应当按照消防规定设置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杜绝火灾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