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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完找不到人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法院起诉找不到人一般是找不到被告。那么法院起诉找不到被告,可以在开庭审理时对被告做缺席判决,然后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判决送达,公告期一到,视为被告已知悉判决。缺席判决的结果一般不利于被告,因此受到开庭传票时应当按照时间规定参加庭审。
    一、起诉离婚一方联系不到时怎么办
    夫妻一方失踪多年另一方却还要受这段婚姻关系所累,无法另觅佳偶,岂不是很可惜。你可以选择收集一些对方下落不明的证据,采取公告方式令法院进行缺席判决,或申请被告人死亡,法院确认宣告后婚姻关系便自动解除。
    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
    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况。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后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过来起诉原告的时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
    可是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了,法院如何传唤被告才能将离婚缺席判决呢?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
    但是,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
    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
    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
    在满足以上两种条件后,才可以公告送达,才能对离婚缺席判决。
    公告送达即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起诉书、出庭通知、传票等。公告方式: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不少婚姻案件就是“公告送达”的情况下,缺席判决准予离婚的。
    民诉法第181条还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二、离婚案件一方拒不到庭怎么办
    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如果本人能表达意志,没有特殊情况,没有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原则上应该出庭应诉。但是在审判实践中,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拒不出庭或下落不明,这样的案件还是比较多见的。
    《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2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
    虽然依照法律,在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如果被告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对缺席判决还是比较慎重的。最高人民法院曾专门出台法律适用问答来指导基层法院的工作: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会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
    三、离婚起诉时被告不出庭可以吗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的被告能出庭而不出庭的,可以进行拘传,经拘传后仍然不出庭的,可以作出缺席判决。离婚官司同时兼具人身及财产属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因此,一般情况下,被告在接收传票后,应及时参加庭审,如果经拘传情况下,仍未出庭的,法院可按照法定程序依法缺席判决。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公告送达适用条件:(1)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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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3:4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