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被辞退怎么要求补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入职3周被辞退,理应获得半个月+3天工资的赔偿金;入职3个月被裁,也应获得半个月+3天工资的赔偿金;入职5个月还没转正,继续理应获得半个月+3天工资的赔偿金,因为已经接近半年,你可以要求1个月+3天赔偿金,你也可以立即请个长假拖过转正日期,然后到公司当天办理离职手续,要求1+1也就是2个月赔偿金;入职12个月甚至10年被辞退,按照劳动法来,今天通知我,则N个月赔偿金,工资发到下个月今天,要我立即就走,则N+1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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