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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失踪多久可以认定死亡
释义
    人失踪多久认定死亡具体如下:
    1、失踪下落不明满四年的,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失踪即生死不明,指一个人离开了他居住的地方,没有音讯,其利害关系人和有关法院不能证明他的存亡。
    2、死亡宣告,即失踪经过一定期间,由法院宣告失踪人为死亡的制度。一个人失踪后,他的财产、婚姻、继承等法律关系处于不确定状态,如果听其长期拖延下去,势必影响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
    3、死亡宣告的目的就是为了及时结束这种不确定状态。与自然死亡相区别,宣告死亡称为法定死亡。
    4、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法院应即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死亡宣告撤销后的法律后果,各国立法规定不尽相同。
    宣告失踪必须具备的条件:
    1、主体条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
    2、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3、形式条件,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综上所述,在一般情况下,失踪满4年的即可申请宣告死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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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0:5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