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定不是工伤该怎么办 |
释义 | 认定不是工伤,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拿到工伤认定书后下一步该怎么办 劳动者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以后下一步的做法是: 1.核对鉴定结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 2.估算赔偿数额。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等。 3.处理赔偿事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需要根据自身工作性质、工作内容的不同,时刻注意保留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以及自己受到工伤前因后果的过程的相关证据。 个人工伤认定书面申请该怎么写 个人工伤认定书面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首先写明申请人信息; 2、请求事项:请求仲裁机构对王某某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3、说明事实与理由; 4、结尾:此致某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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