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在当地建设局办理。 法律依据: 《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工程总承包企业和施工承包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由建设部组织制定、发布。 第十三条 申请资质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和施工承包企业应向电力部提供下列材料:一、企业资质申请表、企业章程、营业执照;二、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件;三、企业所有工程技术、经济人员(含项目经理)的职称(资格)证件、证明及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四、企业的生产统计和财务决算年报表;五、企业的验资证明;六、企业完成的代表工程及质量、安全评定资料;七、其它需要出具的有关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