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兴奋剂违规是什么意思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检测结果阳性:在运动员的检测样本中,发现禁用物质或其代谢物或标记物,为检测结果阳性,构成兴奋剂违规。 2、使用或者企图使用兴奋剂:运动员使用或者企图使用某种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的,不论是否既遂,均构成兴奋剂违规。 3、逃避、拒绝或未完成样本采集:运动员拒绝、逃避样本采集或无正当理由未能完成样本采集的,构成兴奋剂违规。 4、违反行踪信息管理规定:国内或国际注册检查库中的运动员错过检查或未按规定申报行踪信息,在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的,构成兴奋剂违规。 5、篡改或企图篡改兴奋剂管制环节:篡改或企图篡改兴奋剂管制过程中任何环节的,包括但不限于向反兴奋剂组织提供虚假信息,故意干扰兴奋剂检查、破坏样本完整性、妨害证人作证等,构成兴奋剂违规。 6、持有兴奋剂:未获得有效的治疗用药豁免或无其他正当理由,运动员赛内持有任何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或者赛外持有任何赛外禁用的物质或禁用方法的,构成兴奋剂违规。 7、从事或企图从事兴奋剂交易 8、对运动员施用或企图施用兴奋剂 9、组织、帮助使用兴奋剂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运动员、运动员辅助人员走私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或者其他人员以在体育竞赛中非法使用为目的走私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涉案物质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 (一)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 (二)用于或者准备用于未成年人运动员、残疾人运动员的; (三)用于或者准备用于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涉案物质不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但偷逃应缴税额一万元以上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 对于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走私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行为,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0号)规定的定罪量刑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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