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嫖娼、卖淫”是一个相对概念,是从不同主体的角度对同一种行为的表述,嫖娼是指以付出金钱、财物作为交换条件与异性或同性发生的不正当的性行为;卖淫是指以收取金钱、财物作为交换条件与嫖娼者自愿发生不正当的性行为。嫖娼现象并不是近几年的现象,一直以来都存在这样的现象, 因此国家一直在积极的去治理,对于嫖娼或者卖淫的人员都会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是组织卖淫者将会追究刑事责任,终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