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拍卖了房子还不够偿还债务,怎么办 |
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拍卖债务人的房产后,如果拍卖所得款项仍不够清偿债务但债务人有其他财产的,法院可以执行债务人的其他财产。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则裁定终结本次执行。但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还款时间和还款方式,并制定相应的还款协议,最后按照协议进行还款即可。 一、债务人现无钱还怎么办 债务人暂时没钱偿还债务的话,可以债务人和债权人一起协议或者由人民法院裁决,以分期还款的形式来清偿债务。如果是永久性的没有能力偿还的话,就只能以债务人现有的财产来清偿债务。这就需要经过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在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二、借条超过诉讼时效,钱是否能要回来 借条过了有效诉讼期的处理办法: 1、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 按照民法理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并没有丧失受领力和保持力。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但是,当债务人偿还部分债务后又停止履行债务,债权人能否要求债务人履行未完成的部分债务,应将债务人的履行视为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事由,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意味着债务人对此笔债务的认可,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论债务人是否意识到债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2、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 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但是这条解释没有说明债权重新获得保护的理由。双方当事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视为对此笔债务的重新确认,债务人的还款意思表示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 3、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该条解释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且该规定中的债务人应当包括债务人本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等。 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的是实体胜诉权,程序上还是可以起诉的。法院受理,但是对方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抗辩理由,法院会判原告败诉。 但是对方如果不提出超过诉讼时效这个抗辩理由的话,法院也不会主动审查。 三、别人欠款不还如何处理 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发起请求还款的通知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 首先,当面向债务人送达催款函等文书,一份原件送给债务人,一份复印件要债务人签收由你自己保留。或者要求债务人签署承诺书、还款协议或补充协议。 其次,直接向法院提交诉状或者口头起诉,自此诉讼时效中断,此时一定要保留立案受理通知书。 实践中,当事人一方考虑到高额的诉讼费、或对方已经明确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可以向法院起诉后,以不交诉讼费的方式按照撤诉处理,届时法院会出具撤回起诉的裁定书,这样操作即简易又便于证据保存。 最后,如果诉讼时效已过,如果对方承认之后的某个时间后还款,那么将会形成新的承诺,重新进行诉讼时效的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一)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二)因被执行人无财产而中止执行满两年,经查证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三)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在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之后,对人民法院认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书面表示认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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