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身份证需要带什么 |
释义 | 办理身份证后可以本人去领取,也可以委托他人代领。 1、申请人本人领证: 申领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并根据《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标注的日期,到指定派出所户籍室核验指纹信息,领取居民身份证。; 2、委托他人代领: 领取证件时须由公民到户籍窗口进行证件核验,无法到场的由同户成年直系亲属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居民户口簿、委托书、代领人居民身份证到派出所领取,公民在收到证件1个月内,携带证件到省内就近派出所户籍窗口进行。 身份证的办理流程一般如下: 1、准备材料:准备好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居住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等,同时需要提供一张近期的正面免冠照片; 2、填写申请表:前往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公安局或派出所,填写身份证申请表,并进行信息核对; 3、照相:在现场进行拍照,一般是在公安局的摄影室内进行; 4、签名:在身份证上签字确认个人信息正确无误; 5、缴费:缴纳身份证制作费用,一般是20元左右; 6、制作身份证:公安机关进行身份证信息的审核、制作、核验等工作,制作完成后会通知申请人到指定地点领取身份证; 7、领取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身份证,领取时需要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和制证通知单。 综上所述,在领取身份证时,申请人需要仔细核对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错误或问题,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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