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书面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个人对其所有的婚前财产有完全的处分权,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其赠送给第三人。 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婚前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夫妻一方在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可以将婚前财产赠送给第三人。 如果夫妻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已经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婚前财产赠与第三人的,赠与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