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程序是怎样的?
释义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
    1、申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
    2、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手续。
    4、办理用地手续。通过签订土地使用协议或者厂房租赁协议取得外商投资企业生产场地。外商投资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需到国土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用地手续。
    5、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6、银行开户。
    (1)开立外汇账户。外商投资企业可任选一家获准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开立外汇账户。开户时,需向银行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审批机关核发的批准证书等。
    (2)开立人民币账户。外商投资企业可任选一家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开立人民币账户。开户对,需向银行提供以下材料: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审批机关核发的批准证书等。
    7、税务登记。
    8、海关备案手续。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审批需提交以下材料: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货物发票;进出口许可证影印件等。
    报关提货需提交以下材料:企业进口或出口货物报关单;货物发票;装箱单;进出口货物免征税证明(如果可以享受免税优惠的话);运(提)单;进出口许可证件等。
    法律依据: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备案范围的外商投资企业,发生以下变更事项的,应由外商投资企业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在变更事项发生后30日内通过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和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报表》(以下简称《变更申报表》)及相关文件,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一)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变更,包括名称、注册地址、企业类型、经营期限、投资行业、业务类型、经营范围、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的进口设备减免税范围、注册资本、投资总额、组织机构构成、法定代表人、外商投资企业最终实际控制人信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变更;
    (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基本信息变更,包括姓名(名称)、国籍/地区或地址(注册地或注册地址)、证照类型及号码、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资金来源地、投资者类型变更;
    (三)并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交易基本信息变更; (四)股权(股份)、合作权益变更; (五)合并、分立、终止; (六)外资企业财产权益对外抵押转让;
    (七)中外合作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 (八)中外合作企业委托经营管理。
    其中,合并、分立、减资等事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告的,应当在办理变更备案时说明依法办理公告手续情况。
    前述变更事项涉及最高权力机构作出决议的,以外商投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作出决议的时间为变更事项的发生时间;法律法规对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事项的生效条件另有要求的,以满足相应要求的时间为变更事项的发生时间。
    外商投资的上市公司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可仅在外国投资者持股比例变化累计超过5%以及控股或相对控股地位发生变化时,就投资者基本信息或股份变更事项办理备案手续。
    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流程
    (一)第一步:提出申请
    (二)第二步:审核兼审批
    政务服务大厅工商业务受理岗对申报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即当场办结。
    (三)第三步:颁证与送达
    审核通过的,即颁发《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通知书》。
    备注:特殊环节
    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流程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流程:
    1、先写申请,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按以下规定去市政务服务大厅工商窗口办理提交申请。
    2、审核兼审批政务服务大厅工商业务受理岗对申报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即当场办结。
    3、颁证与送达审核通过的,即颁发《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通知书》。
    备注:特殊环节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是指2家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五条
    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外商独资企业和外企有什么区别?
    外商独资企业和外企区别如下:
    1、外商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公司、代表处等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则是指由一个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
    2、外企是指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办理股权转让的程序是什么?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办理股权转让的程序是自审批机关批准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之日起30日内,须向审批机关缴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审批机关自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原登记机关发出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通知。
    船舶抵押权的设立是什么
    船舶抵押权的设定,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
    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舶抵押权登记,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一)船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被抵押船舶的名称、国籍、船舶所有权证书的颁发机关和证书号码;
    (三)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利息率、受偿期限。
    船舶抵押权的登记状况,允许公众查询。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10:5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