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抵押证注销流程 |
释义 | 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有以下申请条件和申报材料:一是经登记的抵押权发生消灭等情形,应由债务人或房屋所有权人申请注销登记;二是需要提供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他项权证书、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和其他必要材料。办理程序包括受理、审核和记载于登记簿,法定时限为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1个工作日。 法律分析 一、申请条件 1、经依法登记的房屋抵押权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一)主债权消灭;(二)抵押权已经实现;(三)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四)法律、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2、由债务人或房屋所有权人申请。 二、申报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债务人或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他项权证书; 4、证明房屋抵押权消灭的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三、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核 3、记载于登记簿 四、办理时限(单户)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拓展延伸 办理房屋抵押证的注销手续需要以下步骤:首先,持有房屋抵押证的抵押人需要向抵押权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注销该抵押证。其次,抵押权人需要审核申请人的资格,确认其为合法抵押人。然后,抵押权人需要对该抵押证进行注销登记,并颁发注销证明。最后,抵押人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注销证明,完成房屋抵押证的注销手续。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注销手续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操作请根据当地相关规定进行。 结语 房屋抵押证注销手续需要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抵押权人审核资格后进行注销登记,并颁发注销证明。注销材料包括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他项权证书、证明房屋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等。注销时限为法定10个工作日和承诺1个工作日扩展延伸。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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