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乡规划法40条违章建筑规定 |
释义 | 但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工程建筑的都应当向相关的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此项规定,实践中所指的违章建筑通常指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即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各种规章制度而构建的建筑物。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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