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式合同主要有哪些,与非要式合同有何区别 |
释义 | 要式合同包括: 1、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建筑工程合同、长期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这些合同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特殊的需要登记、批准的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商标权转让合同,以不动产或汽车、轮船等重要的动产抵押的合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企业合同。 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的区别在于:某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合同的形式要求会影响合同的生效。遗赠扶养协议等就属于要式合同,民间借款合同就属于非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有何区别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在于合同成立和生效是否必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要式合同是指需要根据法律规定采取特定方式订立才会生效的合同。非要式合同是指不要求采取特定方式,当事人约定订立就生效的合同。 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的区别在于某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合同的形式要求会影响合同的生效。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才会生效的合同。非要式合同是指不要求采取特定方式,当事人约定订立就生效的合同。 聘任制和合同制有何区别 聘任制和合同制的区别:1、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近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聘用合同制度的内容反映了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以实现其物质产品的生产。事业单位则是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通过订立聘用合同实现的劳动成果主要表现为精神产品和知识产品。企业的生产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从事的服务活动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在实现其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2、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目前事业单位仍在改革当中,作为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的市场主体,这一点与企业已在改革中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也有所区别。3、管理监督部门不同。按照国务院各部门的职能分工,目前,事业单位和企业分别由国务院人事部和劳动保障部对其进行宏观政策指导和监督。这一体制有利于分工负责,也产生一些弊端。聘用合同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的宏观政策协调、工作协调以及对具体执行政策的区别与衔接的把握,对于从整体上推进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改革,维护社会稳定是十分重要的。合同制: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聘用制: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 信托合同和委托合同有何区别 信托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在于信托合同一定是有偿合同,委托合同不一定。信托合同的选用范围仅为对财产进行处分的活动,而委托合同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 集体合同与普通合同有何区别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与普通合同的区别:1.主体不同: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企业,另一方是工会组织或劳动者按照合法程序推举的代表。普通合同的当事人是企业和劳动者个人。2.内容不同:集体合同的内容是关于企业的一般劳动条件标准的约定,以全体劳动者共同权力和义务为内容。普通合同的内容只涉及单个劳动者的权利义务。3.功能不同:协商订立集体合同的目的是规定企业的一般劳动条件,为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设定具体标准,并作为单个劳动合同的基础和指导原则。普通合同的目的是确立劳动者和企业的劳动关系。4.法律效力不同:集体合同规定企业的最低劳动标准,凡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的标准一律无效,故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 该内容由 张鹏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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