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没领结婚证 但有孩子的,不需要离婚。 没有领结婚证 的男女双方就没有缔结婚姻关系,不需要办理离婚,一般是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如果双方有财产或孩子方面的争议,协商不成时,一方可以直接就财产和 孩子抚养权问题 向法院起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是由父或由者母直接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