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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赁合同可以改名字吗?
释义
    租赁合同可以改名字,但是需要双方同意。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协商一致之后变更租赁合同的内容,变更的内容包括租赁合同的主体,例如因转租或继承等事项可以发生合同主体的变更。
    一、房屋转租合同要注意哪些重点事项
    在签订房屋转租合同时,应该注意的事项有:
    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大房东的同意书;
    2、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需要提交的资料: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房屋租赁合同;
    3、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4、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5、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二房东和大房东的合同(主合同)约定的期限;
    6、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二、转租房子要不要押金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时协商一致,房租转租需要交押金,那么承租人转租房屋不仅需要出租人的同意,还需要交押金;如果当时订立合同时对于房屋转租押金事项没有约定,那么是不需要交押金的。
    三、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有什么情况
    主要有:1、因签订合同主体不适格致使房屋租赁合同无效;2、因租赁的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致使服务租赁合同无效;房屋租赁期限过长: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房屋转租的无效情形: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擅自将房屋转租,出租人有主张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签订的转租合同无效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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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2: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