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种类有哪些 |
释义 | 按照开发内容的不同,房地产开发贷款又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住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住房的贷款。 (二)商业用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主要用于商业行为而非家庭居住用房的贷款。 (三)土地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土地开发的贷款。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因资金周转所需申请的贷款,不与具体项目相联系,由于最终仍然用来支持房地产开发,因此这类贷款仍属房地产开发贷款。 一、首付贷的风险 首先是有政策风险。中国居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是由央行统一进行宏观调控的。通过民间二次借贷的方式支付首付,使不符合条件的购房者也能向银行贷款,相当于越过了金融贷款审核的门槛,中间存在一定的骗贷嫌疑,不符合相关政策。 其次,增加了银行授权的风险。这类互联网金融“首付贷”产品处于监管的真空区间,央行征信系统对这类贷款亦无数据,这意味着购房者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时,银行并不清楚是否申请了“首付贷”产品。 第三,放大了房地产市场的风险。一旦有了“首付贷”,购房者杠杆率过高,一旦未来房价下跌,很可能资不抵债,进而引发违约率上升。而且,“首付贷”也可能造成逆向选择问题,导致大量没有购房能力的购房者冲动购房,增加潜在风险,这种现象在深圳等房价上涨预期强烈的地区尤为显著。 央行:购房首付贷违法增加房地产市场风险 包括P2P平台在内的房地产市场的场外配资,包括房地产中介结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所从事场外配资,也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P2P为主体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相结合,从事场外配资业务。人民银行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是非常明确的,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自办的金融业务没有取得相应的资质,是违法从事金融业务,而且这里面还存在着自我融资、自我担保、搞资金池的现象。 二是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办的金融业或者与P2P平台合作开展的金融业务,所提供的首付贷的产品不仅加大了居民购房的杠杆,削弱了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增加了金融风险,同时也增加了房地产市场的风险。 二、买卖住房公积金准入手续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公积金中心递交楼盘准入申请资料。 (二)楼盘准入前期调查。中心派出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对准入申报楼盘实地调查并如实填写《合作楼盘实地调查记录》,核查开发商楼盘项目准入申请材料(特别是开发商项目'五证')的原件,企业经营、工程施工进度、房屋销售等情况是否与所申报资料一致,经勘察形成调查报告并提出审核意见,提交分管领导复审,复审后提交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 (三)中心主任办公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所申报的公积金贷款楼盘进行审批,作出予以或不予准入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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