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政前后产假对比 |
释义 | (一)生育假对比 1、2016年元旦前 产妇:98天~178天不等 一孩顺产:98天女职工生育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一胎产后可申请)+15天晚育假=148天; 一孩剖腹产:98天女职工生育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一胎产后可申请)+15天晚育假+30天剖腹产假=178天; 单独二孩顺产:98天女职工生育产假; 单独二孩剖腹产:98天女职工生育产假+30天剖腹产假=128天; 丈夫:陪产假10天。 2、2016年元旦后 产妇:128天或158天 一孩或二孩顺产:98天女职工生育产假+30天合法生育奖励价=128天; 一孩或二孩剖腹产:98天女职工生育产假+30天合法生育奖励价+30天剖腹产假=158天; 丈夫:陪产假15天。 (二)婚假有变 1、2016年元旦前: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为晚婚。假期为: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2、2016年元旦后:晚婚假取消,只剩婚假3天。 一、安徽省女职工产假时间的相关规定 《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中多项政策确保了已婚怀孕期间女职工权益。很多人都在关心合肥市女职工产假是多少天,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他特殊情况将会有不同的产假时间。参加合肥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津贴即女职工生育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在按国家和省有关 规定享受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发放。 《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 15天。”除享有和国家同样政策外,安徽省女职工还享有: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延长产假30天,男方 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男方护理假为20天。 正常产假为98天,晚婚晚育+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15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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