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摩托车和汽车相撞怎么处理 |
释义 | 摩托车和汽车相撞这么处理: 1、报警通知交警部门 2、交警部门现场勘查; 3、交警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4、交警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5、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6、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 一、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有哪些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如下: 1、发生事故后应当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如果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确保安全下对现场拍照或标划现场位置后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如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交警接到报警后会立即出警进行现场勘查。与此同时事故当事人如果发生有人员伤亡的,要立即抢救伤员,并标明因为抢救伤员变动的位置。 3、交警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接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当事人若对责任认定不服,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或应当在民事赔偿诉讼当中一并解决。 4、当事人之间根据责任认定结果自行协商赔偿事宜或者申请由交警介入调解。 二、车祸受害人如何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和责任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申请赔偿调解。调解不成的,再通过诉讼解决。具体情况是:1、调解。受害者和肇事方可以向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申请进行赔偿调解;2、诉讼。如果受害者或者肇事方中的一方,对调解结果不服的,那么可以到另一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三、严重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严重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有: (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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