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赠与,一种是买卖。 房屋赠与手续主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3、办理公证。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买卖的程序:1、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2、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3、缴纳税费。4、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