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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育备案是什么意思
释义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人在确诊怀孕并已办理计生部门登记手续后,到所属社保经办部门(参保职工到社保局/参保居民到社保所)办理生育备案登记,称为做生育备案。参保人只有进行生育备案后,才能使用生育保险进行产检选点报销、分娩报销。
    生育保险对于劳动者来说是重要的一种保险,用人单位也要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购买,生育保险备案需要以下资料:
    1、生育妇女户籍所在地的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
    2、生育妇女的身份证;
    3、生育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4、失业妇女还须提交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5、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6、农村妇女,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生育妇女另外还要提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情况证明;
    7、在本市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生育妇女
    夫妻双方均参加了生育保险,女方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由女方享受,男方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由男方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其配偶按其它政策规定已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未达到本实施细则规定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补足;已达到本实施细则规定补贴标准的,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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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3:3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