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曾孙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民法典代位继承的特点包括:1.代位人必须是晚辈直系血亲;2.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3.代位继承发生需要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包括自然死亡和被宣告死亡;4.代位继承人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方式,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情况下,遗嘱无效。 法律分析 孙子接替的条件如下: 1. 被接替人过早去世; 2. 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等等。 一、民法典代位继承主要有哪些特点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就是被代位人,包括有继承权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子女的死亡,包括民法所涉及的自然死亡和被宣告死亡。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或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代位继承不受辈数限制。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无论代位继承人人数多寡,也只是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权。4、被代位继承人生前必须具有继承权。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生前已经丧失了继承权,则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方式。这是因为遗嘱必须以立遗嘱人死亡为生效的条件,在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情况下,遗嘱无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结语 民法典代位继承的特点包括:1. 代位继承必须有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2. 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3.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4. 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权。这些特点在法定继承方式中得到体现,同时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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