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嘱需具备遗嘱能力,真实表达遗嘱人意愿,不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只能处分个人合法财产,不能取消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权利。公民立遗嘱方式包括自书、代书、录音录像、打印、口头和公证。遗嘱可被撤销或变更,最后一份遗嘱有效。 (100字) 法律分析 一、遗嘱人一定要有遗嘱能力吗 遗嘱人一定要有遗嘱能力,遗嘱有效的条件如下: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才能够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即具有遗嘱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我国的遗嘱继承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遗嘱无效。 4.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二、公民立遗嘱有哪几种方式 公民立遗嘱有以下几种方式: 1.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录音录像遗嘱。 4.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三、遗嘱可以撤销吗 遗嘱可以撤销。遗嘱毕竟是法律赋予立遗嘱人的民事权利。那么,只要立遗嘱人健在并没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就有自主权对遗嘱进行更改或撤销。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结语 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遗嘱人必须具备遗嘱能力。遗嘱有效的条件包括立遗嘱人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内容不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且只能处分个人合法财产。公民可通过自书、代书、录音录像、打印、口头或公证等方式立遗嘱。遗嘱可以撤销或变更,立有多份遗嘱时,以最后一份为准。立遗嘱需谨慎,以确保遗愿得以有效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