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在北京生孩子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非京籍外地人在北京生孩子“前”,需要办的证件主要有三个: 一、北京市居住证(或居住卡) 1. 居住证使用时要保证在有效期内,超过期限要延期(延期需要5个工作日左右,也是线上申请,入户或电话核实) 2.生孩子用到的是居住证或居住卡,不能用工作居住证代替 3.居住证是办理母子健康手册,生育服务登记单的前提条件 二、北京市母子健康手册(保健档案) 孕6周以上才能办理手册,早一天都不行(以末次月经时间为准),所以无论去哪个医院做验孕检查以及在社区医院询问时,务必告知一个符合要求的末次月经时间 怀孕满6周以后(按末次月经第一天算,必须≥43天)。注意,早一天也不行,系统录入不进去。这里要注意的是,末次月经日期一经录入,就无法变更修改。 办理母子健康手册一般需要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怀孕证明(如宫内早孕B超、尿常规、血HCG化验结果等),外地孕妈还需要提前办理北京市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卡。 三、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也就是准生证,不同时期叫法不同) 生育服务登记单对于非京户外地人来说,最主要的作用是报销生育费用和领取生育津贴。如果你不走医保,不需要生育津贴,可以等孩子落户口时再办理 《生育登记服务单》其实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准生证,准生证是每个生孩子的人都需要办理的证件。2016年新修正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取消生育服务证,改为发放《生育登记服务单》和《再生育确认服务单》,生育一孩和二孩的夫妻,都需要办理哦。由于每个街道的办理要求不一样,有些准爸妈,不清楚在哪办理,如何办理,需要带什么材料,建议提前在【生个宝宝北京站】上根据居住地所在的街道查询下 生育登记服务单办理的具体地点、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咨询电话等,以免数次请假,白白浪费很多时间。 因为有的证件在办理其他证件时会用到,所以要按顺序办理次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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