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 |
释义 | 北京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 1、女方申请并领取生育服务证: 【地点】:工作单位(个人户口,无工作单位向户籍所在居委会申请)/档案所在人才中心(集体户口) 【材料】: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可事先电话咨询相关单位 【要求】: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双方基本情况,女方一处签署意见并盖章 2、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地点】:男方档案所在地单位(人才中心或户籍所在街道办) 【材料】: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准生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要求】:准生证男方一处签署意见并盖章 3、女方户籍所在乡人民政府、街道办审核盖章 【地点】:女方户籍所在乡人民政府、街道办 【材料】:办证中所有材料 【要求】:户口所在街道办审核所有资料,统一登记并盖章,最后交与当事人保存 4、领取母婴健康手册 【地点】:社区服务中心/划片医院 【材料】:拿准生证等其他办证材料 【要求】:直接领取 北京市准生证办理需要的材料: (一)夫妻双方京籍 第一步:到女方存档单位(无档案人员到其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下同)领取《生育服务证》。 第二步:双方存档单位在《生育服务证》第3页注明双方申请人婚姻、生育情况并盖章。 第三步:由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部门进行核准办证。 (二)夫妻一方京籍 第一步:先到本市一方存档单位领取《生育服务证》。第二步:外省市一方申请人应提交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和街道、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第三步:到本市一方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部门进行核准办证。 (三)夫妻双方非京籍 第一步:男方先到档案地领一本《生育服务证》。 第二步:领完后,男方档案地在《生育服务证》上盖计生章或者是人事章,证明未婚未育,由经办人签字。 第三步:男女双方各要出一份婚育情况证明,男方去档案地出,还是盖档案地的计生或者人事章;女方是去户籍地出,盖居委会的章和街道计生办的章。 第四步:到男方档案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部门进行核准办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