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你好!离婚诉讼程序大致分为如下: 第一步:起诉。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 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2、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第二步:审理。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立案材料后,经审查,符合立案 条件的,应当在 7 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的 15 日内提出答辩意见;审判人员审阅诉讼 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 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 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 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 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 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 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前通 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 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 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 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第三步: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 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 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